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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将开展三大空间土地整治 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
日期:2017/2/17 浏览次数:1231 

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、推动城乡统筹发展,我国“十三五”期间将面向城镇、农业、生态空间,实施不同区位的土地整治,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。

根据国务院批复实施的《全国土地整治规划(2016-2020年)》,我国“十三五”期间将实施不同区位土地整治对策。对城镇空间内的土地,纳入城市整体开发和管理,与中心城区进行整体规划和整治,加强城中村改造开发,鼓励建设新型居住社区;开展城乡接合部土地整治,优化用地结构布局,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人居环境,促进同城化、实现市民化。对农业空间内的土地,按照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,以促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,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;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,搞好乡村规划,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,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,开展旧村庄整理复垦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。在生态空间范围内,土地整治活动着重加强土地生态修复和建设,对依法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,实行严格保护,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、面积不减少、性质不改变;对生态退化严重的区域,按照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开展土地整治和保护工程,提高退化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,遏制土地生态环境恶化趋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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